对于停止雇用低于 2% 配额的每位残疾工人,这三项初始替代措施的 马来西亚号码 金额必须至少是年度公共多重效应收入指标 (IPREM) 的三倍。如果替代措施包括捐赠或赞助行动,则金额为每个停止雇用低于储备配额的残疾工人的年度 IPREM 的 1.5 倍。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为了采取替代措施,有必要请求例外声明或例外证明。为此,必须满足以下一系列要求: 残疾工人未被纳入公司的原因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无法在完成所有适当程序后提供工作机会,因为缺乏符合条件的求职者相应职业中登记的残疾。

当公司证明存在生产、组织、技术或经济问题导致难以将残疾工人纳入劳动力队伍时。 在采取我们在上一节中看到的替代措施之前,需要向主管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特殊声明或证明。 聘请 CEE 作为替代措施的优势 如果选择雇用特殊就业中心 作为替代措施,以遵守《普通残疾法》 ,可以获得以下优势: 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因为 通过特殊就业中心,我们为残疾人融入劳动力市场做出了贡献。 遵守《普通残疾法》规定的法定储备金。 有可能从自治区获得援助,例如工人工资成本补贴,在某些情况下,该补贴相当于每位残疾工人跨专业最低工资的 50%。